我們以行動救援野生動物

2012-11-19 12:53

幾乎所有動物在進入收容中心時,不是肢體受傷、帶有疾病、營養不良,就是極度地緊迫式行為失常。

我們以行動救援野生動物

◎裴家騏

  我國於民國78年6月23日頒布〈野生動物保育法〉之後,在各縣市政府、警察機關和海關人員的努力配合執行下,即時查緝和沒收經非法手段捕獲、進口、販賣之保育類野生動物。由於缺乏適當的設施和技術,使得多數被沒入之動物,在等候查證、法院判決時,往往無法得到適當的照料,同時也增加執法人員不少的困擾。為了因應前述需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國立屏東科技大學校內設置了屏東保育類野生動物收容中心,並建立野生動物救傷之機制。

  屏東保育類野生動物收容中心(下以第一人稱「我們」簡稱)於民國82年成立,位處屏東科技大學校園內的西北角,占地約二點五公頃,四周被樹林和農地所包圍,環境幽靜而獨立;在將近十八年的建設與經營後,現在已經是一座機能完善的收容中心,擁有行政、醫療中心和超過一百個面積大小不等的動物照養區。常態性的工作人員也已達到40位,每年所需預算約為新臺幣四千萬元。

  自82年迄今,我們總共救援超過二千隻各類的脊椎動物。目前, 長住在中心內的動物包括哺乳類、鳥類、爬蟲類,總共有大小型動物約一百二十種、九百多隻;其中哺乳動物以靈長類最多,鳥類以鷲鷹類為多,而爬蟲動物則以烏龜的種類和數量最多。

  這些動物來自於各地,部分為本土物種,部分是外國物種;有些為野外捕捉的,有些是圈養繁殖的後代,有些則是還在海上運輸就被查獲。由於動物的來源及經歷複雜,且都缺乏健康的資料,使工作的困難度增加,救援人員也必須承擔 一定程度被傳染疾病的風險。

  幾乎所有的動物在進入收容中心時不是肢體受傷、帶有疾病、營養不良,就是極度地緊迫或行為失常,尤其是在自然環境中原本是群居(例如:獼猴或金剛鸚鵡)或大範圍活動(例如:老虎、熊)的物種。由於作為寵物獨居太久 或長期生活在狹小的籠舍中,更是常見刻板、異常或自殘的行為。因此,為了改善動物們的生活品質,在必要的醫療完成後,我們就將牠們安置在空間比較大、環境豐富度很高的籠舍或廣場;例如:提供獼猴跳躍攀爬、長臂猿在樹枝間擺盪、老虎可浸泡在水中,或金剛鸚鵡能在枝頭飛行的機會;我們也讓不同的物種混合照養,豐富動物們的互動關係。通常,在如此地努力之下,大部分的個體都能恢復牠們自然的行為模式,擁有更健康的身心。

  除了被動地接受動物的移送外,我們也開始在國內尋找合法作為寵物或展示的瀕臨絕種野生動物,主動關懷牠門的照養條件和健康狀況,提供專業的諮詢和實質的協助,甚至將牠們帶回收容中心安置。類似的協助,我們也在能力範圍內,逐漸地推廣到東南亞條件較差的動物園或收容機構,以協助每一隻瀕臨絕種動物,都能受到符合人道或動物福利要求的妥善照顧。第一隻從國外收容的個體,於96年6月抵達,這是一隻來自香港、感染了B型肝炎的雌性白頰長臂猿,香港缺乏足以照養的專業機構,因此,我們決定伸出援手,為這個瀕臨絕滅的物種多保留一線希望。

  然而,我們也體認到,僅救援和收容是無法澈底解決國內野生動物的走私、非法買賣和不當飼養的問題,因此,我們自87年起,應用有限的資源,以導覽的方式提供專業的解說服務,希望能讓大家確實了解為什麼像我們這樣的機構需要存在?為什麼會有這些不幸的動物需要照料?又為什麼收容中心應該想盡辦法提供更理想的生活環境及條件給這些被收容的動物?當然,我們也不忘利用機會傳達尊重生命、愛護生命的人道理念,以及呼籲大家都做負責任的寵物主人:不買非法的野生動物、不隨便購買野生動物作寵物,以及不遺棄寵物寶貝。截至目前為止,已有將近七萬五千人次到此參訪;除了國內外專業人士、社會人士外,有很大的比例是在學的各級學生。

  在來訪者的鼓勵和建議下,我們從89年開始,在既有的條件上,結合校園和區域內的其他資源,開始為青少年或親子組合舉辦生命教育營隊。在這些生命營裡,我們為學員們設計了一套套課程及活動,使他們從認識、關照其他種類的動物生命開始, 到認識自己的身體,進而知道如何鍛鍊自己的身心和體魄。我們希望傳遞生命是等值的、無價的,以及生命需要愛護、珍惜的理念,而收容中心內許許多多不放棄生存機會的野生動物們,正是這些學員們最佳的典範。

  回顧過去的18年,屏東收容中心已由放置在個人研究室裡的一個大型狗籠子、一位半職的助理和單純地幫助政府短期照顧查獲的野生動物開始,逐漸發展成一個關照動物福利、積極向外尋求合作、主動對外提供專業服務,以及兼具社會教育和野生族群保育功能的機構。雖然,國內野生動物的非法貿易及買賣尚未澈底地解決,但我們所累積的經驗,都讓我們更有信心和更有能力去面對及妥善處理這個問題。我們相信,只要國人能夠普遍地認識非法寵物交易的危害性並拒絕購買,少數人的不當行為或企圖,就能受到有效地約制,我國的保育形象也才有機會不再受到打擊。

  同時,我們也深刻體認到,野生動物的非法貿易並非單一原產國或消費國的責任。因此,我們未來在努力於自身的成長時,仍將同步致力於亞洲地區的野生動物救援和保育事務。相信唯有在有效且深入的國際性合作下,才有機會解決這項野生動物保育上的重要議題。

清流月刊中華民國一百年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