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文章列表

淺述不違背職務行為行賄罪

2012-11-19 12:43
行賄仍屬隳敗官箴之不法行為,維護官箴及政風廉潔,自應對行賄者加以制裁,方符人民之法律情感。 淺述不違背職務行為行賄罪 ◎陳炎輝 壹、案情節略分析   為嚴懲貪污,澄清吏治,我國於81年7月17日修正公布施行貪污治罪條例(下稱本條例;原法案名稱為:戡亂時期貪污治罪條例),依本條例第2條及第3條規定:公務員犯本條例之罪者,依本條例處斷;與公務員共犯本條例之罪者,亦依本條例處斷。曾有某甲向公務員某乙關說,希望乙違背其職務上某特定案件之行為;但甲於請託時,並未表示將給與乙賄賂,乙隨即應允並於事成之後,另行告知甲其所囑託之事業已辦成,甲旋即赴往乙之住處行賄相當價值之財物;乙雖當場收下

公務員辦理徵用土地舞弊罪案例研析(下)

2012-11-19 12:40
募集款項或徵用土地、財物,從中舞弊者, 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公務員辦理徵用土地舞弊罪案例研析(下) ◎...

花錢買心安有罪了!

2012-11-19 12:39
有收必得先有送,否則錢從何而來? 花錢買心安有罪了! ◎葉雪鵬   立法院在今(100)年的6月7日悄悄地三讀通過,多數人叫好,少數人叫苦,關係澄清吏治的重大法案,那就是《貪污治罪條例》部分法條的修正案。   《貪污治罪條例》是我國為了嚴懲貪污,在民國52年間制定的刑事特別法,適用的對象依這條例第2條的規定,是「依據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以及不具公務人員身分,卻是視同公務人員的「受公務機關委託承辦公務之人員」。由於這條例對貪污的公務人員或視同為公務人員的人,懲處的刑罰,遠較普通刑法嚴厲,其中第4條第1項第5款所定的「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的

公務員辦理徵用土地舞弊罪案例研析(上)

2012-11-19 12:38
募集款項或徵用土地、財物,從中舞弊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公務員辦理徵用土地舞弊罪案例研析(上) ◎...

送錢給公務員就是不對

2012-11-19 12:36
  公務員號稱公僕,豈能太阿倒持,向總統的頭家收錢? 送錢給公務員就是不對 ◎朱言貴   二次金改不少金控老闆或大老闆行賄扁家,卻因為收賄的扁家「不違背職務」,送錢的老闆敗壞政風,反而逍遙法外,個個沒事。   立法院大會業已通過貪污治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主要增訂第11條第2項的不違背職務行賄罪,而正式完成立法程序。未來這種「花錢買心安」的民眾,將科以行賄罪,用以杜絕官場盛行的紅包文化。   當然,在華人的世界裡,送禮及收禮係一門大學問,往往卻之不恭,然

如何甩掉繼承之債務

2012-11-19 12:34
您還在揹負被繼承人的債務?因繼承之債務,得向法院主張拋棄或以遺產為限, 負清償責任,而免除以自己之財產清償被繼承人之債務! 如何甩掉繼承之債務 ◎...

從偵辦林政貪瀆談森林犯罪預防

2012-11-19 12:32
森林盜伐嚴重,破壞林業生態與水土保持,攸關民眾生命、生活、財產之安全, 追緝打擊「山老鼠」不法犯行,向來都是法務部關注的重點...

公門中的修行-後塑化劑事件的反思

2012-11-19 12:30
公務員並不僅是一份有保障的工作,它有更值得努力追求、實現的價值。 公門中的修行-後塑化劑事件的反思 ◎...

四菜一湯諭清廉

2012-11-19 12:29
吃得簡樸,多食蔬果,不但可以避免浪費,更能減輕身體的負擔。   四菜一湯諭清廉 ◎林俊安   昔時,蔣故總統經國先生為了推廣廉潔風氣,曾推行過四菜一湯的「梅花餐」;但,據野史記載,從明代起就已有了「梅花餐」。   明代開國皇帝朱元璋,出身寒微,幼時曾因家貧而出家當和尚;之後他轉戰南北,直到40歲後才逐漸統一群雄,推翻元朝的統治,逐步統一中國。而明代成立初期,他為了加強法治,律定了「大明律」以懲治貪官污吏,但是宮廷豪奢浪費的情形依舊,讓他十分苦惱。   他與同屬貧寒出身的馬皇后訴苦,馬皇后想想,便告訴朱元璋說:「皇上,再過數日便是我的生日,何不擺幾桌家常菜

手機也可以買東西─談行動支付工具

2012-11-19 12:28
  錢包會成為歷史名詞,出門只要帶個手機就可以搞定一切。 手機也可以買東西─談行動支付工具 ◎魯明德 壹、前言   以前出門要帶個包包,因為坐公車需要零錢、買東西需要鈔票;曾幾何時,由於科技的進步,出現了悠遊卡,解決了我們出門要帶一堆硬幣的窘境。隨著科技的再進步,悠遊卡的特約商店越來越多,而我們的鈔票也可以越帶越少,悠遊卡無法支付的大額消費,還有信用卡可以交易。PayPal的總裁Sco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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